简介
刘俊材律师,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博士学历,考试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现任江西俊嘉律师事务所主任。从1995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法律职业,研究的“构建和谐社会量刑原则”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果,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责任事故案的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可谓是学者型、专家型律师。在参加“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期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志愿者精神爱岗敬业为本职,以服务民生为宗旨,扎实工作、勤于调研,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和贡献,而且为当地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效果。荣获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政法委授予的“优秀政府法律顾问”荣誉称号、青海省司法厅授予的“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荣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优秀律师”荣誉证书。
律师档案
姓名刘俊材律师
执业证号1360*********8202
执业机构江西俊嘉律师事务所
执业城市赣州市
执业年限23年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
资料更新202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