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离职,还能要求补偿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并说明理由,同时保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与沟通凭证,以便在仲裁中证明解除原因。
法律依据与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