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买房交了钱,收据上写的是“订金”,现在不想买了,能退吗?
律师解答
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而“订金”并非法定担保方式,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一般应当返还;具体还要看合同条款如何约定以及未能履行的原因归属。
因此,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会直接影响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签字前务必看清。
法律依据与参考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