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职时公司让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两年内不能去同行,但一直没给补偿。我还要遵守吗?
律师解答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实践中,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通常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约定范围过宽、期限过长,也可能被认定不合理。
法律依据与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