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口头订立吗?

问:我父亲病重时说要把房子留给我,当时有家人在场,这样算遗嘱吗?

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是一种法定遗嘱形式,但适用条件严格。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如果父亲病情好转后恢复了立遗嘱的能力,原口头遗嘱一般不再有效。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为避免争议,建议尽快协助父亲以自书、代书或者打印遗嘱等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

法律依据与参考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