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我刚怀孕不久,公司暗示要劝我离职。他们能辞退我吗?

律师解答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得依照“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

但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并可以主张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得的相应待遇损失。

法律依据与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