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加班但不给加班费,只给调休,合法吗?

问:我们公司周末加班只给调休,平时晚上加班也不给钱。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

加班费与调休的适用规则因加班类型不同而有区别: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工作日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调休替代;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安排补休;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调休替代。

因此,公司对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只给调休而不支付加班费,一般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发加班费,并注意留存考勤记录、排班表、工作群通知、邮件发送时间等证据。

法律依据与参考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n\n\n\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