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入职时公司让我签了一份“自愿加班、放弃加班费”的协议。这份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
加班费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报酬,属于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放弃加班费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即便劳动者签署了此类协议,仍然可以主张加班费。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加班费需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劳动者应当注意留存考勤记录、排班表、工作群通知、邮件发送时间、门禁记录等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而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与参考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
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情形,具体处理结果会因证据、地域与个案事实而不同,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