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合规要求更加明确。本文仅作常识性提示。
一、处理个人信息需有合法性基础
常见基础包括取得个人同意、为订立或者履行合同所必需、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等。以同意为基础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处理目的、方式、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
二、最小必要原则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实践中,App 强制索取无关权限、以“不同意就不让用”方式捆绑授权,都是常见风险点。
三、敏感个人信息与单独同意
处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需要取得单独同意,并履行更严格的告知义务。
四、安全保障与个人权利响应
企业应当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与泄露事件应对机制。同时应畅通个人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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