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职工最关心工资、经济补偿与社保的处理,法律对此设有优先清偿安排。
一、职工债权的范围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属于优先清偿的职工债权。
二、无需申报的情形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清偿职工债权,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与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四、实务提示
职工应当关注管理人公示的债权清单,核对工龄、工资标准与补偿金额,发现遗漏或者计算错误及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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