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效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由于该程序一般实行一审终审,对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具有实际影响。
一、适用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下的,一般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标的额超过上述比例但在一定倍数以下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二、通常不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当事人提起反诉的纠纷等,一般不属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审理方式与审限
小额诉讼案件一般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审限相对较短,审理方式也较为灵活。当事人应当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到庭,以免因缺席而承担不利后果。
四、实务提示
由于一审终审,当事人对结果不服时通常不能通过上诉救济,只能考虑审判监督等法定途径。因此在小额诉讼中,事先梳理证据、准备清晰的陈述与计算依据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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