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重要制度,影响多方主体的责任分担。
一、代位求偿的成立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适用范围
代位求偿通常适用于财产保险,例如车损险赔付后向责任方追偿。人身保险一般不适用代位求偿。
三、被保险人的配合义务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四、实务提示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付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应当避免与第三者达成损害保险人代位权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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