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与执行的衔接关系到判决能否顺利实现。
一、保全转执行
诉讼中的保全查封在执行阶段一般可以转为执行查封,无需重新办理查封手续。保全裁定的效力在执行程序中延续。
二、查封期限
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因财产类型不同而不同,到期需要续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手续。
三、超标的查封的处理
查封财产的价值不得明显超过债权额及执行费用。超标的查封的,被执行人可以提出异议。
四、实务提示
申请保全时应当准确提供财产线索,并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及时申请续封,避免保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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